這問題一直在部落客圈圈內都是屬於私下討論熱烈但沒有共識的問題,究竟名字取得很相近是否有處法的問題?有些熱門的字根本是大家可以用的,為什麼你能用我卻不能用呢?反正也不是第一天發生了,就把他搬到檯面上討論吧,反正已經很多人私敲詢問我了。
每每在網路上看到有人的文章被抄襲後就會希望受害者一定要嚴懲對方,千萬不要放過抄襲者,我也會跟求助我的部落客說:如果要打官司的話你要準備哪些東西才 OK,但是在打官司是你自己而不是我,所以你碰到問題並不是我會碰到的問題。
部落格寫久了總有一天會碰到文章或圖片被盜用的事件,有些事其他部落客的抄襲,有些是店家未經告知就直接拿你的作品使用等等,碰到這些事情一般人都習慣先告知對方已經違法了,卻不知道要怎樣收集證據為自己爭一口氣,最後就落得對方趕緊刪除證據而你只能生悶氣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