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別人的 YouTube、Instagram 嵌入到自己的網站違法嗎

有人貼了這篇文章「放 Youtube 的超連結會違法嗎」給我,因為相同的情形有違法跟合法兩種不一樣的判決跟解釋,應該許多人都看得有點霧煞煞,在業界應該也看到許多媒體或平台會把許多 IG 客的圖片集結成一個懶人包賺流量,又或是新聞媒體直接嵌入某些 YouTube 影片直接做報導,是否代表了我們都可以這樣做呢。

影片教學

使用嵌入語法是否合法

這是目前網路上大家最常使用的模式,不管是 YouTube 或 Instagram 的內容,我們都習慣使用官方提供的語法嵌入到部落格中,也發展出了不少媒體網站會蒐集不少相同類型的 IG 貼文做成一篇懶人包;現在的新聞報導事件時會嵌入偶像藝人或網紅的 Instagram,或是直接嵌入 YouTube 影片。

妞新聞 編輯部文章格式分享的影片中也有提到:如果我們撰寫的文章有提到某某網紅、藝人,直接擷取該人物的照片放入文章中是違法的,如果是直接嵌入該網紅、藝人的 Instagram 照片,則是可以合法使用;但千萬不要截圖貼上,那是違法的

另外要注意如果嵌入語法中有連結回出處的語法,你卻把那個語法擅自移除,這樣就不符合嵌入的規則囉。

※注意事項:如果網站沒有提供「嵌入語法」,而你是自己設計一個語法將對方內容嵌入到自己網站,會有違法的可能喔!

使用連結語法是否合法

另一個大家常常看到的案例,就是有些部落客會習慣整理懶人包,但懶人包中的內容不一定都是自己有實地採訪過的,那有些內容就會自己打字,並超連結到別的部落客的文章,這一種方法也都是合法的使用。

這一類範例要注意喔,你可以寫上自己的文字並且超連結到對方的文章,但千萬不要擷取對方照片貼過來,這樣就保證觸法了。

另一個案例則是截圖 Google Map 的地圖或街景照片, 這也是違法的,Google地圖,是屬於「著作權法之圖形著作」,一樣可以用嵌入語法,但不能用截圖。

※注意事項:如果明知道對方的內容是不合法的,卻還是貼上連結分享,那就會觸犯公開傳輸之共同正犯或幫助犯

轉載的類別規範

著作權法第 61 條規定:「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網路上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得由其他新聞紙、雜誌轉載或由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或於網路上公開傳輸。但經註明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網路上有關於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的文章,在作者沒有註明不許轉載的情況下,我們可以轉載在BBS、個人網路或部落格上。

但是,如果是發表在網路上的小說、漫畫、學術論文或是常見的美食、旅遊、產品使用經驗等,因為不是時事問題的論述,因此,就不能依第 61 條主張合理使用,必須要得到作者同意才能轉載。

若是想讓自己的文章不要隨便被他人轉載,可以在發表的時候,同時註明「非經取得作者授權,不得任意轉載或公開傳輸」等類似文句

以上文字來源:網路上的文章可以轉載嗎

合法與合理的使用差異

常常在部落客圈子看到不少人反應某某媒體平台或某某部落客未經同意就直接把自己的 YouTube 或 Instagram 嵌入到他們網頁,或是上面提到的懶人包連結,這些雖然都是受到法律保障的行為,但因為這些動作的出發點都是為了增加自己的流量,難免會讓當事人覺得不愉快。

還是會建議不管是嵌入語法或懶人包連結到別人網站,可以先打個招呼徵求同意還是最好的,畢竟法律並不包含「個人感覺」,而個人感覺最容易惹怒對方的大方與不計較。